市场监管科 2017-08-07
1.依法对本地区邮政市场实施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 2.维护信件寄递业务的专营权,组织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寄递等违法行为; 3.配合上级邮政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快递业务的市场准入、退出制度,集邮票品备案受理、审核工作,并出具核查意见; 4.建立和完善快递业务监督管理体系,依法监督快递业务服务质量; 5.负责邮政通信安全的管理和监控制度的执行; 6.负责制订本地区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邮政业应急体系工作; 7.负责与本地区公安、国家安全、工商、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的协调工作; 8.负责本地区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受理工作,处理涉及邮政服务质量的用户申诉; 9.协助上级邮政管理部门做好邮政用品用具生产监制证的发证和换证工作,负责邮政用品用具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伪造、冒用或擅自使用邮政专用标志的行为; 10.依法监管集邮市场; 11.负责其他邮政市场监管事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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